董事會成立
本財團法人設立目的為: 一、響應政府鼓勵私人捐資興學之既定政策,興辦台灣首府大學。 二、充實高等教育資源均衡教育發展。 三、培育地區產業管理人才。 四、造福地區學子就近享受教育資源。 五、加強產業諮詢服務及建教合作。 六、提供地區民眾進修高等教育機會,實現高等教育全民化及終身學習理想。 本財團法人置董事九人,集體行使董事職權,並共同推選董事長,對外代表法人。 董事會董事之敦聘,悉依私立學校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遴聘,並函報教育部核備在案, 董事會職權俱依私立學校法及其施行細則暨本校董事會組織章程之規定。本校組織章程, 依大學法及施行細則研擬完成,並函報教育部。 |